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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1 08:44: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9月20日上午,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大立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殿锋主持召开永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邵明杰,副主任韩良杰、黄新生,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孙利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参加常委会组成人员41人,实到28人,符合法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李宗岩,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海涛,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市长胡淼,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骆本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杨亚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黄传印等列席会议。

  会上,王海涛介绍张彩旗同志的基本情况;胡淼宣读了关于提请任命张彩旗同志领导职务的议案;邵明杰作拟任同志法律知识测试情况的说明。

  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命事项,决定任命张彩旗同志为永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表态发言和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5名同志的履职工作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永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记者 刘 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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