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7月12日上午,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大立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殿锋主持召开永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邵明杰,副主任韩良杰、黄新生,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孙利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参加常委会组成人员42人,实到31人,符合法定人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李宗岩、党组成员骆本京,副市长朱建光,市法院院长张倩,市检察院检察长杨亚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黄传印等,相关局委主要负责人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及市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审议了朱建光作的市政府关于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税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特殊天气预报预警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会上,邵明杰作拟任人员法律知识测试情况的说明;张倩宣读关于提请任免邸玉玲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并介绍拟任人员的基本情况;杨亚东宣读关于提请任免曹恒心等同志法律职务的议案,并介绍拟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邸玉玲同志为永城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曹恒心同志为永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任丽同志为永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崔丹丹同志为永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会议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上,陈殿锋对本次会议通过的7个工作报告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新任命人员要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彰显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记者 刘 广)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