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要闻动态>永城资讯>详细内容

永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30 10:04: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杨亚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一、打击犯罪、守护安宁,以更加扎实的检察履职回应群众期盼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792件5414人,批准逮捕2846件3891人,不批准逮捕934件147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635件7659人,提起公诉4972件6806人,报送商丘市检察院审查起诉38件48人,通过办案,追赃挽损5000余万元。坚定不移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办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7件10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犯罪,批准逮捕36件52人,提起公诉37件79人。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以来,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27件209人,提起公诉23件176人,依法不认定涉黑涉恶4件33人,有效遏制黑恶势力犯罪。

  持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办案理念,对情节轻微、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705人,不起诉407人。贯彻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2019年来,共适用认罪认罚2443件3413人。认真落实“谁办案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宣讲60余场次,让尊崇法治成为自觉,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二、聚焦中心、服务大局,以更加强烈的检察担当助力全面小康

  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期间妥善办理涉企案件10件,竭力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努力降低疫情冲击带来的影响。利用“三远一网”,开展远程提审1707次、远程庭审178次、远程送达852件,努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42件48人,提起公诉65件103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企人员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政策,决定不起诉374件400人,确保企业正常生产,保障社会稳定就业。

  积极投身“三大攻坚战”。依法惩处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犯罪36件70人,妥善办理涉案3.9亿元的赵某等8人组织领导传销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涉众型经济案件。选派7名干警到顺和镇李大庄村、赵洼村开展驻村帮扶,顺利帮助10户2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依法批准逮捕污染环境、非法捕猎、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等环境领域刑事犯罪22件36人,提起公诉173件256人。

  三、深耕主业、弘扬法治,以更加严格的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做优做细刑事检察。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监督立案22件,监督撤案45件;强化审查把关,纠正漏捕96人,纠正漏诉104人,追漏罪87人,改变案件定性12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量刑畸轻的刑事判决依法提请抗诉29件。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27份;进行收押检察7809人次、释放检察7334人次;监督考察监外执行罪犯3349人;办理各类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427件427人;对社区矫正人员又犯罪案件批准逮捕17件17人,提起公诉22件22人;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78人。

  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加强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22件,强化诉讼矛盾纠纷化解,对不支持监督申请开展公开听证20件,通过释法说理、答疑解惑,促成当事人息诉罢访56件。坚持精准监督原则,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7件;针对行政审判程序违法,发出检察建议3份;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8份。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办理实质性行政争议化解案件2件。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3件,助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延伸检察监督职能,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份。

  做好做精公益诉讼检察。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共办理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77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47份,监督相关行政单位督促餐饮行业规范经营。

  四、践诺初心、呵护民生,以更加用心的检察举措守护美好生活

  用心回应群众关切。优化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以实体大厅和网络平台“一站式”窗口,向案件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信息公开、信访接待等便民服务。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监督,提起公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43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63件,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窨井盖专项整治,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安全”。高度关注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提起公诉侵害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犯罪75人。

  耐心解决群众诉求。五年来,共接收群众来信来访178件86人次,均依法全部按时办理答复。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充分运用检察公开听证方式开展释法说理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倾心呵护祖国未来。坚持“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五年来,共依法批捕248人、提起公诉278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22人,附条件不起诉25人。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用心帮助未成年人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五、党建引领、从严治检,以更加坚定的政治忠诚打造检察铁军

  举旗定向政治建检。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切实在履好职办好案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规范落实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党建制度,党建带队建效应持续显现。

  精益求精素质强检。举办各类培训和业务竞赛,干警学思践悟能力进一步增强。提升信息和调研质量,检察信息和调研被各级刊发100余篇,获各级奖项10项,两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业务人才库。

  严管厚爱纪律治检。主动接受上级检察院党组巡视和地方党委巡察,排查整治“六大顽瘴痼疾”问题27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等规定,加强对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监督,全面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按照“逢问必录”填报“三个规定”424人次。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五年来共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3人次。

  六、提升站位、接受监督,以更加自觉的检察公开赢得社会公信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自觉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工作、重大案件。自觉接受人大及常委会依法监督,把每次向市人大报告工作作为检验工作的一次大考,把人大常委会听取专项报告作为提升、改进工作的重要机遇。

  不断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工作,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群众和律师参加公开庭审、公开宣告、公开听证30余次,适时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0次,综合运用全媒体实时发布检察动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严格规范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建设,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会商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合力提升司法公信。推进交流轮岗,加强流程监控,突出考评引导,努力把案件办到极致。

  五年来,我们先后荣获国家级节约型机关、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商丘市先进基层检察院、集体三等功、商丘市检察系统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商丘市检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商丘市“五好”关工委、永城市营商环境先进单位、永城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永城市人大代表测评满意单位等荣誉称号;有7个部室荣立集体三等功,9个部室荣获集体嘉奖,1名干警荣立二等功,13名干警荣立三等功,17名干警荣获个人嘉奖。

  未来五年的工作思路及任务

  未来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树立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争先进,创一流”为载体,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助推现代化永城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自觉,聚力落实检察发展新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检察履职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强化法治自觉,全力融入平安建设新格局。加强对社会治安新形势新特点的调研分析,定期发布检察监督大数据,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助推社会综合治理,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积极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检察依据和参考。

  三、强化检察自觉,着力构建法律监督新体系。加强对公安侦查活动监督,从源头防范冤、假、错案发生。加强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确保公正定罪量刑。强化刑罚执行监督,防止脱管漏管。切实履行对民事、行政诉讼结果、程序、执行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加大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力度,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办案新领域,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强化担当自觉,倾力谱写服务发展新篇章。围绕市委总体工作思路,紧扣乡村振兴、生态文明、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加大打击严重污染大气、土壤、水源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力度,助力生态屏障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等阻碍经济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严重刑事犯罪,妥善办理涉及创新创业类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五、强化行动自觉,奋力展现检察队伍新面貌。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强化专业培训,注重人才储备,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