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
1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殿锋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良杰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8人,实到33人,符合法定人数。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卓红兵,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杜玉枫,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贾晓晖,市人民法院院长闫文超等列席。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永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听取了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04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永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永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永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名单、副秘书长建议名单,列席、特邀人员建议名单;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了政府、计划、预算、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会上,杜玉枫宣读了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蒋靖山、李威同志领导职务的议案;贾晓晖介绍了蒋靖山、李威同志的基本情况;韩良杰宣读了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徐永超同志辞去永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议案和永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徐永超同志辞去永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并作拟任人员法律知识测试情况的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永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徐永超同志辞去永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决定任命蒋靖山、李威同志为永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表态发言和宪法宣誓。(记者王蕾)
终审:梁书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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