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个司法所被命名为2023年“河南省枫桥式司法所”
1月22日,记者获悉,省司法厅日前印发决定,命名120个司法所为2023年“河南省枫桥式司法所”,609个司法所为2023年“河南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其中,我市司法局高庄司法所、薛湖司法所、太丘司法所被命名为2023年“河南省枫桥式司法所”。
近年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扣全省《司法所建设强基创优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要求,紧抓基层司法所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在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着力,巩固阵地、强化保障、建强队伍、提升素质,基层司法所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永城、法治永城作出了积极贡献。(记者王多)
终审:梁书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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