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太丘司法所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
近日,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司法部决定表彰一批“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我市司法局太丘司法所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
近年来,太丘司法所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上级关于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健全组织机构,理顺管理体制,规范工作机制,强化职能职责,全面提升新时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以实际行动助力全镇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为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太丘司法所拓展延伸工作职能,积极参与辖区平安建设、疫情防控、防汛救灾、脱贫攻坚等镇中心工作,并充分发挥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专业优势,为促进辖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记者 刘 丹 通讯员 杨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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