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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公开征求《永城市种禽孵化场验收标准》(草案)有关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16 09:55:04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社会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河南省畜牧管理条例》(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的通知》(2017年12月05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单位经过前期座谈、专家论证修订了《永城市种禽孵化场验收标准》(草案)(见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4月23日期间致电永城市畜牧发展服务中心0370-5111610。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永城市畜牧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

永城市种禽孵化厂验收标准(草案)

申请验收单位: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1、种蛋来源于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禽场,并附具《种蛋合格证》以及动物疫病防控机构出具的重大动物疫病病原检测阴性报告。

所列三项有

一项不符合

则不予验收 

可以验收收 

不予验收收

2、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鸡、鸭年孵化能力不低于100万枚,其他禽种具有相应的孵化能力,有明确的种蛋和苗禽质量控制标准。

项目

验收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满分

得分

人员

素质

(8分)

1、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畜牧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孵化专业知识及操作技能;孵化实践经验3年以上的人员1-2名。

3


2、孵化工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实践操作熟练,有健康证明,并具备一定孵化理论知识。

2


3、配备熟悉孵化机、发电机等设备,具有维修技术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3


选址与

设计

(20分)

1、孵化厂应设在交通便利、能源供应正常的地方,并距离居民区适当距离,周围无污染源。

4


2、有与孵化规模相适应的集蛋室、种蛋消毒间(箱)、种蛋贮存室、孵化室、出雏室、雏禽临时存放室。设立清洗间、淋浴更衣间、疫苗接种室。各部分防鼠、防蝇装置完整。

4


3、建筑设计应遵循入孵种蛋有一端进入,雏鸡由另一端出去的单向流程原则,避免交叉污染。

4


4、孵化厅的墙壁、地面、天花板应防水、防潮、防腐蚀。门窗高度和宽度设计合理,利用运输车进出。

4


5、种蛋贮存室应保温隔热性能良好,无阳光直射,温度保持13-18℃,有防蝇、防鼠设施。

4


设施与

设备

(12分)

1、孵化厂配备的设备运转正常,能满足生产需要,孵化箱含有温控装置。有备用水、电源。

4


2、入孵器和出雏器配置比例合理。

4


3、孵化室通风换气系统。出雏室具有羽绒回收装置,出风口引出室外,保持空气清新。

4


种蛋

来源与

处理

(20分)

1、种蛋来自具有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且无疫病的种禽场。

10


2、种蛋入库前应严格进行质量验收,合格种蛋登记后及时消毒、入库。

5


3、不同品种和不同入库存的种蛋要分区置放,且有明显标志。

5


供雏

质量与

要求

(16分)

1、雏鸡质量要求:受精蛋孵化率85%以上,健雏率97%以上,初生雏重30g以上,蛋禽雌雄鉴别率97%以上。

10


2、雏禽装箱应有明显品种、代次、数量、日期、质量标准等标记。

3


3.供种时,必须开具种畜禽合格证、检疫证及发票。

3


管理

制度

(14分)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2


2、具有种蛋孵化操作规程。

2


3、具有工作人员纪律和工作制度。

2


4、具有消毒卫生制度。

2


5、具有出场苗禽检验、检疫制度。

2


6、具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分析资料。

2


7、具有孵化和免疫产生的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制度。

2


卫生

防疫

要求

(10分)

1、依照《动物防疫法》要求,制订严格的兽医卫生防疫制度,并认真实施。

2


2、所需生物制品必须按农业农村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并严格按免疫程序接种。

2


3、孵化厂四周环境保持整洁,孵化室(厅)进口处设淋浴消毒设施,所有人员须经严格消毒。

2


4、每次孵化移盘和出雏后要及时对所有器具进行彻底冲洗和消毒。

2


5、孵化和出雏期间产生的死胚、病死雏、残次雏、弱雏和蛋壳及免疫后的废弃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2


总分


100分


专家签字:

企业见证人签字


终审:卞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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