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土地使用权废止的公告
永城新能石化能源有限公司永挂2023-25号地块使用权,土地面积7000平方米,用途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出让合同编号:豫(永城)出让(2024)23号,电子监管:4114812024B000228。
根据永城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研究意见,经永城市人民政府批准,2025年3月5日,我局与永城新能石化能源有限公司解除了豫(永城)出让(2024)2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因永城新能石化能源有限公司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现公告废止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8日
终审:卞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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