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要闻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商丘市法学会会员登记工作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8-23 15:35: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商丘市法学会是经商丘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全市性学术组织,是全市法律界、法学界的群众团体,是党联系广大法律工作者、法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市法学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推动全市法学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促进学术创新和理论创新;反映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呼声,保护其合法权益;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促进依法治国。市法学会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大局,积极开展工作,为促进社会稳定,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作贡献。

按照学会章程,市法学会拟于2007年9月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为此,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会员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

(一)个人会员

下列人员应办理个人会员登记:

1.全市法律界、法学界中承认《商丘市法学会章程》,自愿加入商丘市法学会的人员;

2.其他部门中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或相关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学研究能力的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热爱法学研究的其他各界人士,符合市法学会章程规定的会员条件,自愿加入市法学会的人员;

(二)团体会员。全市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教学和科研部门中承认市法学会章程,要求参加本会的单位或组织。

二、登记事项

填写《商丘市法学会团体会员登记表》或《商丘市法学会个人会员登记表》;

三、登记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3日。

四、注意事项

1.商丘市法学会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成员将由登记入会的会员中产生。在本次公告之日前登记入会的个人会员如不重新办理入会手续,将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

2.个人会员资格经此次登记确认后,有效期截止到2012年(即召开下次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

3.个人会员集中的单位,可集中办理个人登记事宜。

4.永城市报名地址:市委3楼1312房间;

联系人:丁刚、刘琳;

联系电话:5113529。

 

                   2007年8月21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