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用液化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
永城市物价办公室公告
2009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永城市城市居民生活用液化天然气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1月6 日上午8:30分
地点:中州宾馆2号会议室
二、听证人名单
田富生、窦永华、姚方、曹广超
三、听证会参加人共16人
翟凤超、马 萍、李永峰、曹玉修、李 超、李艳华、望晓磊、陈 涛张存平、姚翠业、刘建军、朱继学、孙朝海、李 伟、卢民义 刘永芹
四、居民生活用液化天然气调整听证方案要点
1、居民生活用液化天然气每户每月为50立方米(含50立方米),由2.7元/立方米调整到2.90元/立方米,调价幅度为7.4%。
2、每户每月用气量超过50立方米的部分,由2.7元/立方米调整到3.24元/立方米执行,调价幅度为20%。
永 城 市 物 价 办 公 室
二OO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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