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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钢铁铸件专业园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信息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4-28 17:37: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永城市钢铁铸件专业园区发展规划》(2010~2020年)
    项目简介:永城市钢铁铸件专业园区位于永城市陈集镇东南部,永城市钢铁铸件专业园区呈不规则型,东至东环路,西至永芒路,南至永清铁路,北至北环路,园区规划面积4.8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
    永城市钢铁铸件专业园区主要为矿山机械提供配套部件,主要产品包括大中型煤矿机械设备铸件、矿山机械设备铸件、工程机械设备铸件、机床设备铸件、汽车铸造配件等,其中以永城市振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为主的铸造产业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竞争力。
    二、专业园区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措施
    本次评价通过对规划方案范围、主导产业选择、功能定位、用地布局、环保规划等评价指标的综合论证,针对相应环境问题提出了规划实施后的环境保护对策、环境保护目标等:
    1、环境空气保护对策:加强废气排放治理措施;控制各功能区的排放总量不超过环境承载力;合理布置绿化区域,扩大绿化面积;加强规划区域环境管理;加强规划区域建设期大气环境保护。
    2、水环境保护对策:企业推广清洁生产工艺,提高企业水循环使用率;推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实施区内水体环境综合整治;对入区企业的能耗及水耗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合理的污染控制策略,对水耗大的项目进行严格控制。
    3、声环境保护对策:加强区内的交通组织与管理,减轻交通噪声的影响,重点保护居民区、学校和行政办公场所的声环境质量;加强固定源噪声控制,严格执行“三同时”。在建设中落实“三同时”的要求,确保其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保护对策:危险废物,必须采用专用车辆,委托专业公司收集运输,运输公司必须持有有毒有害废物运输资质,并每年通过资质认定;对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排放作出明确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禁止危险物混入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处理;通过分类收集,有利于减轻固体废物的运输、处理和处置工作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减少环境污染;建立区域废物回收收集站,在废物集中分类收集的基础上,建立废物回收利用调配管理网络,实施固体废物的有效调拨管理;强化渣土废物网络管理,推广综合利用。
    5、生态环境保护对策:防止水土流失;在项目施工期建设必要的污水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以实现达标排放;对施工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送至垃圾处理厂处理;项目投产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进行生态绿化,重点建设景观主轴线、设置绿化节点和生态防护绿地,因地制宜配置植物;启动区建立专门的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定期对区内企业进行环保检查,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正确实施和正常运行。
    在落实这些措施、建议后,能达到预期的环境保护目标,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显示,在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增产减污等要求后,规划区域环境质量能达到功能区划的要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就专业园区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针对以下事项提出意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专业园区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应采取的相应环保措施等。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规划环评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规划项目评价范围内的村干部及村民,当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环保、土地、规划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以及对本规划项目比较关心的其他有关人员。
    2、主要事项:受规划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表,都有权知道、了解信息,知晓环评结论,按照本公告提出的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看法和意见,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将认真研究、逐一予以解释和答复。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发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关于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并尽可能提供自身联系方式,以便意见采纳与否的及时反馈。          
    五、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永城市钢铁铸件专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139******0727
    邮政编码:476617       
    通信地址:永城市钢铁铸件专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河南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9******3956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56号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针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我们需征求您的意见。您的意见对本规划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您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协助我们完成此项调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项目实施计划及环评工作进展情况,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时间为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谢谢合作!             

                                 永城市钢铁铸件专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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