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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2011年计划生育服务站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8-17 08:56: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口计生队伍建设,解决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工作人员7名。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业代码

专业类别

招聘人数

学历

其他条件

 

1

临床内科

1

全日制本科

30周岁以下(1981831日以后出生),临床妇产科限女性。

 

具有医学临床经验、主治医师资格、持临床执业医师(技、护师)资格证书、专科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1831日以后出生)。

2

临床外科

1

3

临床妇产科

2

4

临床检验

1

全日制大专

5

临床护理

2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
  2.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0日至9月2日,上午8:00至下午17:00。
  ⒉报名方式:可现场报名,也可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到永城市人事局(东方大道中段市委院内),网上报名电子邮箱:ycszp@sohu.com 。报名须填写《永城市2011年计划生育服务站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可自行下载打印),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通讯联系方式。
  ⒊报名要求
  ①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如所报职位达不到3:1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②报名人员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③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在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凡不符合要求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⒋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则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6.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于2011年9月16日至17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到永城市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⒈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二科,各科满分为100分。
  ①笔试时间:2011年9月18日上午8:30至10:30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知识;下午15:00至17:00为专业基础知识。
  ②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知识×40%+专业基础知识×60%。
  ⒉面试①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分数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达不到面试比例则核减拟聘人数。
  ②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
  ③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在递补。
  六、考核
  ⒈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在递补。
  ⒉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
  七、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办理聘用手续及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市人事局、市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市委组织副部长、人事局局长丁怀文任组长,市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刘庆华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人员由市人事局、市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抽调,办公室设在人事局。
  九、本方案由永城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0-5163220   5163900    2718989

永  城  市   人  事  局
永城市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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