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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廉租住房出售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1-02 11:07: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为贯彻落实国家住房保障政策,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出售一批廉租住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购买廉租住房时间:2011年11月7日至2011年11月17日止。
  二、本批出售的廉租住房位于市光明路西段民生花苑小区内,共456套。
  三、本批廉租房出售价格均价1077元/㎡,分层售价分别为:一层:1377元/㎡;二层:1377元/㎡;三层:1277元/㎡;四层:1077元/㎡;五层:877元/㎡;六层:777元/㎡。
  四、申请购买廉租住房条件:
  (1)具有本市区非农业常住户口;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3)家庭住房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含18平方米);
  (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5)未购买过房改房或未享受过普通商品房购房补贴。
  五、申请购买廉租住房的程序:
  1、申请人向住房保障部门提出购买廉租住房的书面申请,申请时携带身份证、户口薄、社区证明、城市低保证、伤残证、军(烈)属优抚证等。
  2、市住房保障部门收到申请资料后,即组织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调整审核,并进行集中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出售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六、廉租住房配租实行轮候制度,本批未配租到房屋的,仍享受租赁补贴,待下批配租。
  七、申报地点:永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东城区芒山路北段行政服务中心北侧)电话:0370-5137167。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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