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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7-18 22:28: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永城市公开选拔一批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范围、职位和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选拔1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1、政研室副主任1名
  2、团市委副书记1名
  3、党校副科级组织员1名
  4、教体局纪委书记1名
  5、物资流通中心副主任1名
  6、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7、食品工业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8、第五人民医院副院长1名
  9、国际金融项目服务中心主任1名
  10、文化科技体育艺术产业发展管理公司副经理1名
  11、东方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12、环保局总工程师1名
  二、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以下资格者可报名参加:
  1、年龄要求: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第五人民医院副院长职位,具有副高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要求: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根据工作需要,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还须具备相应全日制学历及专业知识。
  报考第五人民医院副院长职位的,应具有全日制医疗卫生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报考环保局总工程师职位的,应具有全日制环境工程与管理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3、任职资格要求:
  ①现任科级干部(含享受科级待遇人员)。
  ②现任科员级干部报考的,应担任科员级职务1年以上(2011年6月30日以前任职)。
  ③一般干部报考的,应参加工作4年以上(200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
  ④报考第五人民医院副院长职位的,应具有1年以上科室负责人管理工作经历(2011年6月30日以前任职)。具有副高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为一般医生。
  ⑤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的,工作年限可放宽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
  ⑥报考政研室副主任、团市委副书记、党校副科级组织员、教体局纪委书记职位的应为中共正式党员。
  4、专业技术职称要求:
  报考第五人民医院副院长人选的,应具有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称;报考环保局总工程师人选的,应具有中级以上环保专业技术职称。
  5、国家正式干部。
  6、能够模范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违纪现象。
  7、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召开公开选拔动员会议,对这次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宣传动员;同时采取张贴公开选拔公告,通过永城电视台、永城党建网站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报名。报名采取单位党组织推荐报名和个人报名两种形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应不少于10人。少于规定报考人数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时需要呈报的材料和证件包括:报名登记表1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聘任证书、任职通知、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同底板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和单位党组织推荐报名意见。
  报名时间:2012年7月19日上午8:00至2012年7月25日下午6:00前(含星期六、星期天)。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逐一查阅个人档案和有关材料,按照报考条件和资格进行严格把关。对经审查合格者登记造册,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资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中作弊,在考察过程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参加公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四)统一考试。
  1、笔试。笔试分值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5名为面试入围人员。若最后1名成绩出现并列,则成绩并列者共同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干部的综合分析、宏观决策、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成立由有关人员参加的面试考官小组,负责面试和评分工作。
   (五)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若最后1名成绩出现并列,则成绩并列者共同列为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市委组成考察组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提出初步拟任人选。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根据考察情况和综合成绩,每个职位研究提出2名建议人选,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八)讨论决定。市委常委会根据市委组织部提出的初步意见,研究决定拟任人选。若某职位无合适人选,该职位选拔空缺。
  (九)公示。对市委研究确定的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没有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
  (十)任用。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四、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城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永城市公选办地址:永城市东城区东方大道中段市委组织部
  邮编:476600
  电话:0370—2718359  0370—2718560


  永城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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