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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29 20:47: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由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2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及省、商丘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合法、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地开展,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设立了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办,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府网站管理工作,做到组织机构、职责、人员“三落实”,理顺了管理体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抓好业务培训。组织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培训人员300余人次,有力推动了工作开展。
  三是抓好更新调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做好调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12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16条。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87条;法规政策类信息54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67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06条;其它类信息109条。
  (二)主动公开方式
  2012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16条中,通过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1416条;通过公报公开的政府信息0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0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的政府信息0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的政府信息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全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当面申请0件;书面申请(信函、传真)0件;网上申请(含电子邮件)1件;其他形式申请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在受理的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办理答复的为1件,办结率为100%。
  四、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市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0件。
  全市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
  全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2年底,河南省未出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收费标准,因此2012年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费。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年来,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公开力度不断加大,但也还存在不足,一是部分乡镇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还不足,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分类不够准确、处理程序不够规范等情况依然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2013年永城市政府将继续认真贯彻《条例》,进一步健全制度、改进方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整合各类公开渠道,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在网站、电子邮件、信件等常规方式之外,计划通过政府公报、信息公开查阅网点终端、广场电子屏等载体,扩大已公开政府信息的影响力,让更多群众及时、准确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信息。二是细化公开标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疏通从市政府到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督促编制和完善配套的部门规章和内部制度,梳理新的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编码、部门职能和领导信息,制定发布和报送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可操作性。三是推动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点)建设。通过申请资金或者合作方式,新设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点),增加信息公开终端设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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