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要闻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2013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任务的通 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5-09 09:20: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永城市圣龙皮革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促进污染减排,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和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0〕17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省厅备案同意,现向你公司下达2013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任务,并做通知如下:
  一、你单位应委托具有清洁生产审核资质的咨询机构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编制并报我局进行评估。通过专家评估后立即组织实施,并确保做到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中的中/高费方案全部得到实施。
  二、你公司须于每月20日前向永城市环保局报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度(上报格式见附件),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上报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季度总结及存在问题、原因和建议等。
  三、你公司须于2013年11月20日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向我局提交验收申请。在此之前,市环保局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示。如你公司不能按要求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有关条款立案查处,并在项目申报、审批、企业上市融资环保核查、创先评优等方面行使否决权。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