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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2013年政府法制宣传月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7-12 15:38: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县市政府依法行政决定》,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豫政法〔2013〕16号)的安排,市政府定于2013年6月份为法制宣传月。为做好本次宣传月活动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这个主题,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渠道,提高宣传质量,增强宣传实效,为推进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和良好舆论支撑。
  二、主要任务在十八大精神指引下,紧密结合我市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为着力点,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
  三、工作安排(一)宣传主题:2013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宣传月”的宣传主题是“转变理念、转变职能,大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二)宣传对象:本地、本部门的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
  (三)宣传内容:《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的主要内容;《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本地、本部门制定的今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活动方案,尤其是确定的重点工作内容。
  四、宣传方式(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功能。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开辟法制专栏、播放专题片、宣传片等多样形式;认真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国家和我省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时宣传十八大后我省法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以及政府法制工作取得的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动我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强化宣传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制定培训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培训;为强化宣传实效,各单位以服务型行政执法为要点内容开展专场宣传和咨询活动,通过向群众答疑、散发宣传资料,广场大屏幕播放宣传片等形式集中宣传,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
  五、工作要求(一)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各乡镇、各部门要召开一次专项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工作。
  (二)开展一次学习教育。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所属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一次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学习教育。
  (三)组织一次集中宣传。全市将6月15日作为集中宣传日,各行政执法部门在人民广场通过设置投诉咨询台、制作展板、悬挂标语、发放宣传页等方式集中一天进行大力宣传。
  (四)悬挂一条宣传标语。各乡镇、各部门在宣传月期间要在办公楼、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明显位置悬挂宣传标语,有条件的可使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宣传标语。
  (五)发送一次提示短信。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向本市的社会公众群发一次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方面的提示短信,内容自定。
  (六)进行一次深入回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今年以来办理的行政执法事项,对涉及的管理相对人有重点的进行回访,并填写“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回访卡”。
  (七)征求一次意见建议。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或《今日永城》,对社会公开征求一次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八)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国务院部署的转变政府职能、减政放权、创新和改善政府管理、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等工作,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要高度重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宣传月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确保宣传月活动顺利推进。
  (九)确保工作落实。市政府法制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使本市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对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百分之百了解,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知晓度大幅提高,确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各乡镇、各部门的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即时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csfzb@163.com)。开展宣传月活动的总结报告和相关文件材料、视听资料请于7月10日之前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办),将作为10月份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检查评定结果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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