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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坚决刹住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16 19:25: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中共永城市委办公室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若干意见坚决刹住公款送礼等
  不正之风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及驻永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学校,各人民团体:
  2013年中秋、国庆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若干意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正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不正之风,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现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规定,坚决抵制不正之风。针对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特点,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若干意见,坚决抵制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持续推进“廉洁永城”建设。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以过节、联谊等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公款私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以及各类会员卡;严禁借节日之名巧立名目滥发各种实物、津贴补贴、奖金等钱物;严禁利用财政出资或摊派资金举办奢侈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严禁公车私用和借用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敛钱财。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二、深入宣传教育,大力倡树良好风气。各乡镇、各单位要抓好节日期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运用讲廉政党课、发廉政短信、办廉政茶话会等多种方式,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若干意见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使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对待人情往来,从自身做起,从小节做起,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倡导深入实际、真抓实做的务实之风,贴近群众、为民解忧的服务之风,艰苦奋斗、崇德尚俭的节俭之风,严格自律、清正廉明的廉洁之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宣传“商丘好人”群体现象,寻找发现身边的感人事迹,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提振精气神,倡树新风尚,更好地弘扬社会正气,为“勇当排头兵、争做先行者、打造示范区”和构建富裕、文明、平安、生态、幸福新永城奠定思想基础。
  三、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点,结合正在开展的“做人民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配合好省市机关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走进一线,真真切切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解决在征地拆迁、惠农补贴、教育、医疗、环境保护、涉法涉诉等方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加大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力度,重点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执法监察力度,确保群众能吃上“放心肉”、“放心菜”,喝上“放心奶”,维护群众健康安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特别是严查酒驾、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密切关注网络舆情,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查违规违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职能作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重点抽查、专项督查、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深入开展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若干意见、纠正“四风”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要坚决纠正落实规定方面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各项规定严格落实。要畅通信访举报和舆论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社会各界和群众举报,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持续纠正“四风”的深切期盼。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依纪依规及时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坚决查处并通报;对贯彻不力、在职责范围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永城市委办公室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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