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便于各乡镇、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现将2014年清明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至7日放假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