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要闻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调整上班时间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04 15:19: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季节变化,为便于干部职工工作生活,自5月4日(星期日)起,上午上班时间8时至12时不变,下午上班时间更改为3时至6时。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4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