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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清风杯”廉政诗词大赛征稿启事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23 16:08: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3周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大以来关于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弘扬中华诗词传统文化,促进我市廉政文化大发展,在干部群众中营造“共读廉政诗词,同享文化成果”的良好氛围,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特此联合举办此次“清风杯”诗词大赛。

  一、活动主题
  以“勤廉为民”,传承古今优秀勤廉文化,宣传党的廉政政策,歌颂十八大以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就,颂扬清廉自律、为民务实的典型,鞭挞腐败丑恶现象,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为主题。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永城市纪委、中共永城市委宣传部、永城市监察局。
  承办单位:永城市老年诗研会、永城市诗词学会。
  三、奖项设置及奖金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初评、复评、终评,评出“清风杯”廉政诗词作品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50名,获奖者均颁发荣誉证书,组织奖10个,颁发奖牌。评出入展作品300件,所有入选作品的作者,均获赠本次诗词大赛作品集一本。
  四、征稿范围及投稿截止日期
  征稿范围:面向全市诗词家和诗词爱好者。
  截稿日期:2014年6月30日。
  五、作品要求
  1、体裁以古体诗为主,兼收部分新诗词,古体诗词要符合韵律。同一首格律诗词中,新韵和旧韵不能混用,如用新韵,需单独注明。
  2、内容以廉政诗词为主,也可弘扬信义、孝道等传统文化精髓或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投稿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原创,严禁抄袭,一经发现抄袭者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如侵犯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承担侵权责任。获奖作品在本市报刊公示15天,以接受监督。
  4、作者投稿即视为许可举办单位将其作品用于廉政文化宣传推广,不退稿,举办单位有使用编辑权。
  5、作品以A4纸打印,一稿一纸,并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六、投稿方式
  作品稿件请报送(寄)市纪委宣教室  联系电话:511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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