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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23 18:33: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近段时间由于我市旱情严重,抗旱物资需求量比较大,有部分抗旱物资经营户借机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损害了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为了确保抗旱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现对全市抗旱物资经营商户公告提醒告诫如下:

  1.要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法规,遵守价格自律行为,不得借机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
  2.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对所销售抗旱物资商品要明码标价、明码实价、一货一签、货签对位,不得虚高定价或漫天要价。
  3.对借机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不执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从严处罚。
  永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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