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永城市地方税务局等三家单位为永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公示
根据《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永政〔2013〕82号)要求,经过单位申报、审核测评等程序,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拟拟确定永城市地方税务局等三家单位为永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8月17日共7天,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若有异议,请反馈至永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永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候选单位名单:
永城市地方税务局
永城市公安局
永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电话:0370-5111129
联系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中段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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