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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庆祝建国65周年“刘河杯” 书画艺术展征稿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9-16 15:05: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为庆祝建国65周年,大力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传播和繁荣永城书画艺术,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养,巩固中国书法之乡创建成果,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刘河镇人民政府决定联合举办庆祝建国65周年“刘河杯”书画艺术展。本次展览力求展示我市改革开放以来各条战线取得的新成就,提高我市书画艺术的知名度;并利用书法美术和诗词诗歌联姻,把“迎国庆·颂刘河”诗词楹联诗歌大赛的优秀作品用书法和美术的手法表现出来,更好的展示永城特别是刘河的风土人情、经济建设成就和“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因此,希望全市广大书法、美术工作者和爱好者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积极创作,真正拿出自己代表性的精品力作。现将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 征稿范围:全市各乡镇,市直各局、委、办,驻永各单位国家级、省级书法、美术会员和广大书法、美术爱好者。欢迎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提供书法、美术作品,二、 作品内容:内容积极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歌赋、格言、警句和“迎国庆·颂刘河”诗词楹联诗歌大赛的优秀作品。欢迎作者自撰歌颂建国65周年和展示永城特别是有关刘河风土人情的诗、联。创作形式不限,风格力求丰富多彩。
  三、 作品要求:为便于展示,作品以竖式为主,规格不小于四尺整纸,以六尺对开竖幅为宜,最大不超过六尺整纸。每人最多可投两幅不同样式作品(书法作品篆书、草书附释文),不收四条屏和少儿作品。
  四、 评选办法:为确保展出质量,本次入展作品,由市书协、美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拟评出入展作品120幅。本次展览,书法类设优秀奖30名,入展奖60名;美术类设优秀奖10名,入展奖20名,并为获奖作者颁发奖金和证书。入展作者非本市级书协、美协会员的,可作为入会条件。
  五、 截稿时间:本通知发出后至9月20日,逾期不候。作品送交市书协、市美协。联系人:
  贾 光 138******6567  王培显 135******9852
中共永城市委宣传部
永城市文联
刘河镇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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