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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上班时间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08 09:29: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和季节变化,为便于干部职工工作生活,自2014年10月8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上午上班时间8时至12时不变,下午上班时间更改为2时30分至5时30分。
  特此通知。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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