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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8 09:51: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和九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及市委、市政府落实意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活动。为保证监督检查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监督检查原则和目的
  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促进作风进一步转变,着力建设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法治政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
  二、监督检查范围和内容
  监督检查的范围是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检查对象是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监督检查内容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情况,重点检查以下13项内容:
  1、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礼包等年货节礼;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台历、挂历等物品。
  2、以汇报工作、拜访、维稳等名义,用公款组织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
  3、重要时间节点违规突击花钱,滥发奖金、津贴或实物等。
  4、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或公款参与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
  5、用财政性资金组织召开各种年节会、茶话会、联欢会、团拜会。
  6、公车私用、公车入私户。
  7、违规以任何名义收受各类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商业预付卡等年货节礼。
  8、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9、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10、违反工作纪律,包括乡镇干部“走读”、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打牌、上网聊天、购物、看视频,工作日午间饮酒等。
  11、用公款搞非公务接待活动。
  12、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或民营企业。
  13、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以及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等。
  三、监督检查方式方法
  监督检查以市纪委监察局相关科室为主,适时抽调工商、税务、财政、审计、公安、广电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予以配合。监督检查主要采取以下6种方式进行:
  1、听取工作汇报和专题汇报;
  2、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有关会议,参加被监督检查对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议;
  3、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络反映等;
  4、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
  5、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财务帐目、消费支出票据等资料;
  6、明察暗访或走访调查。
  四、监督检查责任分工
  监督检查工作由纠风办、廉自办、效能室、农村党风室、调研室、执法监察室、政务公开室、法规室和7个纪工委、3个农村工作室等18个室(委)具体负责。各室(委)主任(书记)为检查工作责任人。主管领导和责任领导要既挂帅又出征,亲自带队检查。实行监督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监督检查工作自2015年元月份开始实施,各责任室(委)每月深入乡镇、市直单位检查工作原则上不少于6-8天,在“春节”等重要时段和节点,要加大检查频率和检查力度。检查工作实行一日一登记,一周一汇报,一月一汇总,分包乡镇一月一轮换制度,汇总时间为次月的5日以前。对监督检查工作,各室(委)具体分工细化为三个层次,点、线、面结合,交叉进行,同步推进。
  1、日常监督检查。市纪委派出7个纪工委、3个农村工作室负责分口联系市直单位、乡镇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定期全面巡查。农村党风室、调研室、执法监督室、政务公开室、法规室、7个纪工委、3个农村工作室分包全市29个乡镇,开展全面巡查工作。各室(委)所分包乡镇实行动态管理,一月一轮换。
  3、常规重点督查。廉自办、纠风办、效能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全市各乡镇、市直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廉自办侧重检查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等,纠风办侧重查纠不正之风,效能室侧重查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五、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市纪委宣教室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充分宣传当前在全市深入开展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督促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和九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示范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党纪和法治观念,坚持不懈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的反对“四风”。各乡镇、各单位党委(党组)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规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肃认真、不折不扣地抓好本单位“两个责任”的落实。
  2、完善督查机制。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监督检查的各派出机构、各室要加强与财政、审计、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覆盖面。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资金流向,多措并举,实施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增强监督检查的实效性。要畅通监督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
  3、严查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十个严禁”的单位及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尤其对趋于隐蔽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仔细甄别,善于发现,及时查处。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反弹,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4、严肃追究责任。严格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办〔2014〕32号文)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纪委监察厅<基层廉政建设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办〔2014〕34号文)精神,加大问责力度,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要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监督检查的各派出机构、各室对检查单位监督不力、疏于管理,未能及早发现、有效遏制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而发生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室(委)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责任领导都要承担相应的监督责任,市纪委监察局将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5、强化纪律保证。监督检查工作在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参与检查工作的各派出机构、各室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廉洁意识,检查期间禁止在各乡镇、各单位用餐,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让被检查单位解决任何费用,要时刻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市纪委监察局由干部室牵头,办公室、综合室配合,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工作纪律的督查,不断深入到各乡镇、市直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走访调查,重点督查乘监督检查之机,欺下瞒上、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形象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市纪委监察局将严格按照党纪法规,给予当事人从速从重处理,并在全市予以通报。
 
中共永城市纪委
永城市监察局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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