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要闻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16 08:01: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水平,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规定,现面向全市范围采取推荐和自荐的方式广泛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四)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财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五)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对于达不到第二款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推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销售行情,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可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认定为评审专家。

  二、征集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市范围内社会各界征集经济类、技术类、法律类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三、征集方式及原则

  本次征集按照本人自愿参加,并按规定有时间参加的原则,实行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

  四、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

  报名时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一)填写《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职称或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6日 至7月16日

  联系单位:永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报名地址:永城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0-5113071

  附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doc

  

  永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16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