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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2016年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申报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12 17:31: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根据《河南省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和豫财农〔2016〕103号文件精神,2016年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申报条件:申报数量2个,申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依据有关规定注册登记1年以上,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00户,有独立的银行帐户,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按交易额(量)进行盈余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年度可分配盈余的60%。经营记录良好。新建项目总投资50万元以上。2016年已享受或已申报各级财政补助的合作社不得申报。

  支持内容:1、引进新品种和推广新技术;2、提供专业技术、管理知识培训及服务;3、组织标准化生产;4、农产品初加工、整理、储藏和保鲜;5、获得认证、品牌培育、市场营销和信息咨询等服务;6、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新发展;7、推动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8、改善服务手段和提高管理水平的其他事项;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9月19日下午五点。

  申报接受单位:永城市财政局农业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万辉  139******0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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