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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27 10:34: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为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有效预防学生交通安全事故,让广大学生“开心上学,安全回家”,我市开展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希望广大家长积极配合,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一、坚决杜绝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在城区非法载客营运。

  二、无登记证和标志牌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禁止在城区规定范围通行。已取得登记证和标志牌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禁止在东城区东方大道(东环路至牡丹路)、芒砀路(欧亚路至沱滨路)、中原路(欧亚路至沱滨路)通行。

  三、教育孩子拒绝乘坐非法营运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做到过马路左右看,不着急、不猛跑,严格遵守交通“八不准”(即:不闯红灯、不逆向走、不穿越护栏、不乘黑车、不骑“英雄”车、不抢道、不跳车、不爬车),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

  四、自觉维护学校门口交通秩序,接送学生车辆不在学校门口、道路中间停留,以免堵塞交通,为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培养孩子良好的交通意识。

  五、请广大学生家长不要购买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各类电动三轮车和不在《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四轮车。

  为保障学生安全出行,政府将大力发展城市公交,优化公交线路,加密公交线路网络,规范出租车运输市场,提升运输能力,为学生出行提供更好的运输服务。

  各位家长,孩子健康安全的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呵护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关爱中小学生生命安全,请您自觉拒绝乘坐或使用三轮车、四轮车接送学生。

  永城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领导组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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