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新型企业经营主体:
现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财发[2017]4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2018年我市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
凡符合申报条件并有申报意愿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新型企业经营主体,携带企业营业执照、2018年贷款使用计划、企业信用报告,于2017年10月10日—30日到永城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何清文 136******1275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永城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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