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的公示
为确保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对实施过危房改造的房屋开展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豫建村镇〔2017〕29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建设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相关事宜的通知》豫建村镇〔2017〕60号精神,参照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标准》,新建40平方米,每平方造价425元,每户1.7万元,我市新建14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246.5万元。现将永城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246.5万元拨付情况进行公示:
陈官庄:1.7万元
陈集镇:1.7万元
高庄镇:10.2万元
侯岭乡:11.9万元
黄口乡:15.3万元
茴村乡:25.5万元
蒋口镇:10.2万元
李寨镇:5.1万元
刘河镇:6.8万元
马牧镇:10.2万元
芒山镇:3.4万元
苗桥镇:11.9万元
十八里镇:3.4万元
双桥镇:17万元
顺和镇:11.9万元
太丘镇:18.7万元
条河乡:27.2万元
王集乡:11.9万元
卧龙镇:5.1万元
新桥乡:20.4万元
薛湖镇:6.8万元
酂城镇:3.4万元
酂阳镇:6.8万元
永城市财政局 永城市扶贫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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