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春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及驻永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学校,各人民团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7〕12 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春节假期期间各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调休时间
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 7 天。
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二、认真做好值班报备工作
1.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市人大、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有值班工作任务的,要坚守岗位;无具体工作任务、外出离开永城的,须向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请假,并分别向“两办”报备。
2.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必须确保一人在永。外出离开永城的,要履行报备手续。
3.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假期期间承担具体工作任务的,必须确保在岗在位;无具体工作任务、外出离开永城的,要履行报备手续,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主持春节假期期间单位工作。
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自觉遵守《永城市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切实做好外出报备工作。所有领导干部要确保 24 小时通信畅通,不准关闭手机。外出的领导干部,要确保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开展工作。
各乡镇、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值守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果断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春节。
中共永城市委办公室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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