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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7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19 09:39: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2017年,永城市地方税务局紧紧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从全市地税依法治税工作实际出发,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继续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和服务型执法建设,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现将法治地税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工作部署,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转变部门职能,提升行政效能,释放改革红利,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助力地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简审批事项。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下放管理权限。把权力下放到基层税务分局,减少管理层级,提高行政效能。减少审批程序。做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简化办税流程。推进“五证合一”,做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企一号、一网互联、一照通用”,实现法人及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息代码在税务部门全覆盖。目前,做到明令取消的行政管理和审批事项一律依规取消。

  (二)严格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明确合法性审查工作时间为2010年7月1日以后制发的所有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范围为所有税收文件包括以函、便函、通知等方式下发的税收文件;凡内容属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性质而以非公告形式存在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一律整改,以公告的形式重新制发、审核、公布,否则不得作为税收执法依据。市局法制监督科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确保我局在2010年7月1日之后制定的所有税收规范性文件均以公告形式公布,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三)继续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认真制定了有针对性、实际操作的实施方案,并依据方案,准备各季度学法用法资料,进一步提高全市地税系统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使全市地税系统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加快推进税收法治建设进程。明确了市局党组中心组2017年度学好法用法工作要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学习内容、时间、教材、学习记录、声像资料五个落实。根据岗位变动情况,及时对市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了调整。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税,推动法治地税建设,加强我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指导、监督和考核,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四)认真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工作。

  在2016年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成功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我市地税系统和一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执法素质,实现法治地税与服务地税建设的统一和税收执法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统一。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优化执法效果。法治地税与服务地税相结合,使基层税务人员执法理念进一步更新,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17年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之年,省政府再次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纳入了2017年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我局抓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这一主线,通过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健全执法规范、完善监督,全力推动全市地税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年底,我局被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确定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

  (五)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2017年6月初,我局建立了地税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并在服务对象、范围、方式、内容不断拓展和创新。通过列席重大行政决策会议、参与研讨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专题报送法律顾问建议等方式,发挥其专业特长,为我局重点项目、重要文件制定、重大政策出台,重大事项决策等建言献策、提供咨询和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同时,我局扎实开展公职律师申请工作,确定我局符合申报公职律师人员名单,制定我局公职律师实施方案及管理办法,并报省局备案。我局现有的一名公职律师不仅是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更是我局的法制宣传员,为我局依法行政建设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六)继续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预先审核,落实好处罚裁量权标准和适用规则。

  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做到行政行为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重大执法决定未经法制机构预先审核,不得作出处罚决定,充分体现裁量标准,稳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推行说理式执法,执法中体现“事理”“法理”“情理”的统一,避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提高行政执法的说服力,促使纳税人自觉遵从。

  (七)开展“12.4”宪法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我局紧紧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护航决胜全面小康”主题,将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作为强化依法治税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召开动员会、普法专题讲座、发放税法宣传资料等形式,集中开展税法宣传活动,推动税收法制宣传融入生活。

  12月4日,我局不失时机组织税法宣传小组开展了税法集中宣传活动。并注重加强税企互动,融洽征纳关系,组织各税源管理分局深入企业,收集纳税人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政策难点、疑点,并现场解答,在辖区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融洽了征纳关系,树立了地税部门的良好形象。

  (八) 继续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一是做好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和涉税诉讼案例评析工作,规范税收执法,完善我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制度,合理确定本辖区内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标准,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二是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对被复议机关执行复议决定的情况实施有效监督,切实保障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利。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听证制度,尊重纳税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涉税举报和涉税信访,及早发现并纠正违法、不当的税收执法行为,积极沟通反馈,疏解矛盾。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税法宣传需要加强,普法层面有待拓展。

  对纳税人的税法宣传有待更加广泛、更加深入、更加细致,增强针对性。

  (二)执法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

  个别基层单位和人员执法仍然有随意性和不规范的现象,简政放权,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防止行政管理不作为和乱作为,监督制约要有理有据,监管水平有待提升。服务政务诚信度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

  三、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1、积极参与构建税收综合执法体系,在执法理念、制度安排、联合方式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和决策建议。

  2、按照税收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制订税法培训计划,及时对国家制定或修订的税收法律法规安排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人员的执法素质。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税收法治建设目标,搞好税收法制宣传教育,优化纳税服务,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创新的工作思路,扎实的工作作风,严明的工作纪律,推进依法治税,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完成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永城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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