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关于2018年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现将我市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9月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中秋节期间正值“三秋”,各乡镇、相关单位要坚决做好“三秋”生产和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实现秸秆禁烧“零火点”目标;值班值岗人员务必于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适时调休。
各乡镇、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中秋佳节。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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