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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国庆节放假安排及调整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30 11:05: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及驻永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学校,各人民团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现将我市国庆节放假安排及工作时间的调整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0月1日(星期一)至7日(星期日)放假调休,共7天。

  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

  二、工作时间调整

  根据季节变化,自2018年10月8日起,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有关要求

  (一)国庆节期间正值“三秋”,各乡镇、各单位要坚决做好“三秋”生产和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实现秸秆禁烧“零火点”目标;值班值守人员可以在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适时调休。

  (二)各乡镇、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三)节假日期间,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带头抵制和治理圈子文化,不参与牌友圈、球友圈、酒局圈、校友圈等,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市芒砀山旅游景区、日月湖景区、陈官庄纪念馆等景区管理单位,会同当地政府以及市公安部门做好假期游客疏导、交通、生活等服务;假期外出人员要注意出行安全,劳逸结合,确保以全新的面貌投入节后的工作。

 中共永城市委办公室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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