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命名永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名单的公示
为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示范带动作用,按照《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永政办〔2018〕28号)要求,经现场考核、查阅资料等程序对创建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拟命名永城市交通运输局等5个单位(见附件)为永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1月1日,如对被公示单位有异议,请与永城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韩夫东,联系电话: 0370-5111129,邮箱:ycs5129 @163.com。
附件:永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名单
永城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
附件:
永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永城市交通运输局
永城市税务局
永城市司法局
永城市安监局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