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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命名永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名单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26 17:21: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为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示范带动作用,按照《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永政办〔2018〕28号)要求,经现场考核、查阅资料等程序对创建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拟命名永城市交通运输局等5个单位(见附件)为永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1月1日,如对被公示单位有异议,请与永城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韩夫东,联系电话: 0370-5111129,邮箱:ycs5129 @163.com。

  附件:永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名单

 

 

  永城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

 

  附件:

  永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永城市交通运输局

  永城市税务局

  永城市司法局

  永城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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