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要闻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举报件办理公示(第11批)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27 17:21: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2018年11月26日

  受理编号:商丘D20181118025

  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永城市演集镇丁楼村梁庙前组(永城芒山路与淮海大道交叉口向西500米路北),梁庙路口向北150米路东刘怀峰养猪场,梁庙路口西150米路北刘怀杰和刘国庆养猪场,猪粪晾晒在村里空地,臭味熏天。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群众举报的3家养殖场位于永城市演集镇,分别为丁楼村村民刘怀峰养殖场、刘怀杰养殖场、刘怀玺(小名刘国庆)养殖场,均属在自家居住院内养殖的散养户。

  刘怀峰养殖场占地400m2,存栏生猪86头,年出栏100头左右;刘怀杰养殖场占地150m2,存栏生猪46头,年出栏80头左右;刘怀玺养殖场占地300m2,存栏生猪60头,年出栏150头左右。3家养殖场均建有尿液收集池1座,采用干清粪的养殖方式,养殖产生的废水排入尿液收集池内,用于周边群众农田灌溉。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现象。

  养殖场产生的粪便堆放在养殖场周边空闲地内,用于周边群众农田施肥,有轻微臭味。

  处理整改情况:永城市农业(畜牧)局与演集镇人民政府对3家养殖户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将猪粪限期清理完毕。截至2018年11月20日,村里空闲地中堆存的粪便已清理完毕,3家养殖场所养生猪已全部出售。

  责任追究情况: 无。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