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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市电解铝、水泥、钢铁行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2018年度能耗核查数据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12 17:03: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为贯彻落实工业节能发展有关要求,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99号)文件精神,为配合价管部门做好阶梯电价的执行落实工作,我局委托永城市节能监察中心对我市2018年度电解铝、水泥、钢铁行业能耗情况进行核查。现将市节能监察中心反馈的核查数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自然日。时间从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26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7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永城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反馈。联系电话:3052961。

  附件:永城市2018年度电解铝 水泥 钢铁行业能耗情况表

永城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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