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国庆节放假安排及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现将我市2019年国庆节放假安排及工作时间调整通知如下: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相关单位要坚决做好“三秋”生产和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实现“零火点”目标;值班值岗人员务必于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适时等量调休。
各乡镇、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另根据季节变化,自2019年10月8日起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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