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士兵申请补缴社会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共河南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现就我市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19年1月21日中办、国办《意见》实施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士兵,其他人员不在社会保险接续人员范畴。
二、申请时限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19年12月31日申请后逾期未办理完毕的可以继续办理,但不再受理新提出的申请。
三、申请所需材料
①服役相关材料
A.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
B.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
②个人相关材料
A.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B.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严格按照申请要求据实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请到所在单位领取或在永城市政府门户网站www.ycs.gov.cn自行下载。
③相关缴费记录
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四、申请受理单位
1.原安置单位存在的,退役士兵向原安置单位申请并提交材料。
2.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退役士兵向原安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交材料。
3.其他情况的,退役士兵向原办理安置手续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并提交材料
五、政策咨询电话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370-5056057
市医疗保障局:0370-5010060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370-5125887(企业保险处)
0370-5125556(事业保险处)
永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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