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2019年度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A类企业、C类企业公示
按照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的通知》要求,依据《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豫集聚办[2019]1号)文件精神,现对永城市2019年度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A类企业、C类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五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永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370-5222125,永城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电话0370-3080055 。
附件:永城市2019年度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A类企业、C类企业汇总表
永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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