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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永城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查自评报告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0 09:50: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根据豫政教督办【2020】1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永城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查自评报告》在永城市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征集对永城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3705115536

  邮箱:ycsrmzfjydds@163.com

 

 

 

  永城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20日

 

 

2020年永城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查自评报告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永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履行教育职责,形成自查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永城市委、永城市教体局党委按照有关要求,以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好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为目的,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教体局党委相继启动中小学(幼儿园)党建“一校一品”品牌创建、党建品牌共创和品牌年审机制等党建活动。深入推进党建“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建设等,党建引领学校中心工作更加具体扎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过程,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健全,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学校思政课扎实有效,各级各类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得到加强。

  (二)落实国家和我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

  我市出台了一系列落实国家和我省教育法律、法规及重大项目的相关配套政策,贯彻落实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依法治教、教育信息化、教育脱贫攻坚等国家和我省重大教育政策、项目,制定了具体措施,建立了工作推进机制;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合理规划教育集团、教育集群布局,创新教育集群管理模式,逐步完善教育治理体制机制;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编制了一、二、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进一步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全面实施改薄工程,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完善控辍保学机制,保障建档立卡学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288名疑似辍学儿童全部销帐,21名建档立卡儿童全部复学或核减;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出台《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城市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教育帮扶结对活动,制定《永城市市级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方案》,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市一园、二园、四园三所市级示范幼儿园结对全市29个乡镇,各乡镇分别在帮扶区域内选定至少 2 所薄弱幼儿园(其中至少 1 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作为重点帮扶象。乡镇中心幼儿园对口帮扶所在乡镇的村级幼儿园,在全市建立“市—乡”和“乡—村”的结对帮扶体系。

  (三)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

  1.目前永城市现有独立设置的公办幼儿园9所,农村公办小学附设幼儿园189所,正在建设3所乡镇中心公办幼儿园,推进具备独立条件的28所附属幼儿园逐步从附属小学脱离办成公办中心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断提升,按时实现既定目标。建有一所及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的乡镇比例达到100%。

  2.全市现有小学308所、初中59所,在校学生233318人。目前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100%,小学六年巩固率100%,初中三年巩固率96.2%。省反馈的适龄残疾儿童学生380人进行逐一排查,按照省定核查结果分类标准按时准确上报。截止目前,应安置总数286人,义务教育安置律89.16%。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就读32人、特殊教育学校15人、送教上门208人,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机构36人、康复或其他机构28人。

  3.我市2015年被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认定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为巩固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我市积极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基一〔2018〕109号等文件精神,努力做好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各项准备工作。

  4.目前,全市共有高中教育阶段学校7所,其中,公办3所,民办3所,另职业学院附属高中1所。在校生23128人,教职工1289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0.1%。

  5.我市积极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的实施意见》(豫政[2018]6号);现有经审批备案的民办学校304所,其中幼儿园233所,小学51所,初中16所,高中3所,职业学校1所,我市民办教育呈现出点多、线长、面大、且办学类型教复杂的现状。

  6.我市积极推进促进公办民办高中共同发展,优化结构布局,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2020年省教育厅下给我市的招生任务普通高中8000人,职业中专8500人,职业中专占整个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任务的52%,招生任务首次出现职业中专高于普通高中的情况。

  7.自2018年全省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优化合并后,目前我市共有中等职业学校3所,其中公办学校2所,民办学校1所。目前在校生共计约4700人,校内实训基地共计7个,教职工278人,生师比约16:1。基本办学条件均已达到国家标准。

  8.市教体局组织中小学校全体学生参与课外培训网上调查,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并进行归类归总建档,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工作提供重要参考。根据网上调查的相关资料,市教体局从办学资质、安全隐患、教学行为等方面对校外培训机构较为集中的东西城区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逐街逐路、以及校园周边的居民区进行排查,将摸排工作做细做实,经排查全市校外培训机构373家,其中无证无照353家,有办学许可证20家(截止目前已过期),其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12家。并及时将培训机构治理信息录入“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信息平台”。

  9.我市独立设置了特殊教育学校(永城市聋哑学校),占地20677m2,建筑面积7330m2,生均建筑面积62㎡、占地面积175㎡。室外活动场地9000m2 。配备感统室、语训室及电子白板等现代化教学设备和大型玩具。永城市聋哑学校现在校教师42人,学生118人。特教学生生均经费6000元/年,特教教师补贴按照教龄不同分别享受基本工资的15%、25%部分全部落实。

  (四)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情况下,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发展,坚持做到“九个到位”:组织到位、宣传到位、排查到位、隔离到位、预案到位、防控到位、协作到位、保障到位、督导到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提升政治站位,认真统筹安排,整合各方力量,实行联防联控,确保了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不留死角。全市未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线上教学工作开展有序。

  2.我市对教育工作统筹规划、科学决策、部门协同、推动落实。为进一步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农村中小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永城市按照统筹规划、均衡性、规范性的原则,修订、完善了永城市“十三五”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方案。同时制定《永城市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3. 2020年永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共有4551个班,大班数903个,占全市的19.84%;超大班数1081个,起始年级(一、七年级)大班数为196个,起始年级(一、七年级)不存在超大班。

  4.城乡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建设项目。2020年计划投入资金9600余万元,新建、改扩建城乡中小学校17所,规划总建筑面积44350平方米。目前,该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

  5.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投资1950万元,购置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811套,为30所农村寄宿制学校购置洗浴设施设备。计划投资2230万元,实施陈官庄乡中心小学迁建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全面完成选址规划工作,正在进行施工图纸设计。

  6.2020年规划实施农村教师周转宿舍项目学校13所,新建教师周转宿舍456套,同时配备必要的生活用具。规划所需资金3739.2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1869.6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869.6万元。截至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施工图纸设计工作。

  (五)加强教育保障情况

  1.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137883万元,较上年137079万元增长 0.59%。2019年生均教育事业费支出情况:职业高中生均7993.86元,较上年8004.64元增长-0.13 %,普通高中生均6504.63元,较上年7460.62元增长 -12.81 %,普通初中生均7831.48元,较上年7831.48元增长0.26%,小学生均5049.99元,较上年5012.29元增长 0.75 %。

  2.2019年全市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情况:职业高中学校生均 2147.84元,较上年2344.2元增长 -8.38 %;普通高中生均1847.95 元,较上年1795.87元增长2.90 %;普通初中生均 3,614.62元,较上年3422.64元增长5.61 %;小学生均1,947.02元,较上年1923.97元增长 1.20 %。

  3.全面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3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30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每生每年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统一城乡不足100人的学校按100人核定拨付公用经费; 市普通高中每生每年80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4.2019年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三项税收的2%足额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并按时拨付教育部门使用。

  5.2019年我市从国有土地出让收益金中用于教育的资金1260万元,达到了计提10%用于教育的要求。 

  6.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按照“在职教师工资1.5%”标准计提,并列入年初预算,并及时足额下达教育部门。

  7.我市严格实行校长和教师的任用聘用制度。永城市中小学教师队伍采取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一是采取校长任用制。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工作,由永城市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正副校长聘任,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群众座谈、与测评对象谈话,所在单位对测评对象作出评价等程序,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研究聘用。村级小学正副校长由教体局委托中心学校按上述程序操作,征得当地党委政府同意,报教体局下达批复后,由乡镇中心学校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二是在教师的管理和使用上,对现任教师进行公开招聘,聘期一般为5年,聘任期满根据考核结果对教师进行续聘、缓聘和解聘。三是采取教师招聘方式拓展教师队伍。

  8.全力抓好中小学教师交流工作。根据《河南省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意见》,永城市建立了城乡教师交流的长效机制。一是自2010年以来安排9所小学的中层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共72名,对全市29个乡镇农村65所小学进行对口支援。二是近几年永城市每年安排14所中小学的87名中小学教师下乡支援农村学校,对全市29各乡镇受援单位进行支教。三是2015年选派22名骨干教师到虞城支教, 2017年从市直学校选派35名优秀教师下乡支教,2018年从市直学校选派35名优秀教师下乡支教,2019年从市直学校选派45名优秀教师下乡支教。四是在职称评定中,明确规定市区学校教师评定高级职称,必须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五是建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送教下乡讲师团制度,加强城乡教师教育科研。六是2017年、2018年、2019年市下乡支教教师在乡村支教期间,全部享受当地的乡村教师生活补贴。

  9.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全面落实。

  (1)社会保障政策。社会保障缴费项目永城市安排了教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养老保险是按照教师本年度全部工资总额的40%缴纳,教师个人缴纳12%,财政负担28%;职工医疗保险费是按照教师本年度全部工资总额的8%缴纳,教师个人缴纳2%,财政负担6%;职工工伤保险全部由市财政负担;住房公积金按教师本年度基本工资总额的24%,教师个人缴纳12%,财政负担12%。2018年规划投资4129.5万元,新建教师周转宿舍650套,同时配备必要生活用具,规划1300人住宿。2019年暑期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2)乡镇教师工作补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永城市乡镇教师工作补贴按照每月200—300元的标准及时发放。自2015年1月起,永城市乡镇教师生活补助按时足额发放,其中工作5年以下享受200元/月,工作5年-10年享受220元/月,11年-15年享受240元/月,16年-20年享受260元/月,21年-25年享受280元/月,26年以上享受300元/月。2020年上半年,符合发放生活补助的对象共5819人,补贴资金9179720元。

  (3)落实提高教师待遇政策。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尽快落实提高教师待遇政策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9﹞23号)文件精神,我市于2019年7月17日下午召开了永城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定了《关于落实提高教师待遇政策的通知》永政办﹝2019﹞20号文件。 自2019年7月1日起,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按照省定标准乡镇、村和教学点教师每月按200元、300元、500元发放。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津贴按照每人每月400元标准发放。教龄津贴,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标准累计计算核定。“三项教师待遇政策”已全部落实。

  (4)教师平均月工资额度高于公务员。

  永城市中小学岗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设置,教师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由市财政统一拨付,实行足额打卡发放。市公务员调整津补贴与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的调整同步进行,目前,我市中小学教师工资年平均54492元(不含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农村工作补贴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我市公务员工资年平均51648元,中小学教师年平均工资比公务员年平均工资高2844元。乡村教师和县城教师享受同等的工资待遇,另外乡村教师还享受农村教师工作补贴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5)教师绩效工资的构成及比例。

  永城市义务教育学校于2009年全面落实了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并按7:3的比例设置,即绩效总量的70%作为基础性绩效工资,3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随工资发放。在市教育部门的指导下,各乡镇中心校、市直学校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校30%教师绩效考核细则,按考核等次每学期发放一次,考核程序和结果及时公示。

  (6)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

  我市严格按照特岗教师政策发放特岗教师工资,年薪不低于3.52万元,平均每月2934元,并且能够足额及时发放,特岗教师的农村生活补助费与我市招教教师相同,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10.我市不存在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学校教职工在编不在岗情况。教育系统借用到教育系统以外单位共30人,按上级文件要求已于2020年1月20日前回原单位工作。民办学校支教教师共110人,支教时间超过一年的50人已于2020年1月20日回原单位,其余支教时间不满一年的60人将于2020年9月全部回原单位工作。

  (六)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我市建立由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学生欺凌防治、校园安全保障、校园周边治理、校车安全保障等工作责任明确、机制健全、管理到位、预警及时、处置得力,师生安全得到保障。成立学校警务室96个,新增专职保安107名,派驻公安辅警34名;实现“一键报警”装置全覆盖、视频监控全覆盖。通过联合检查销毁“三无”食品320公斤,现场办公解决难题8处。校车标准化建设实现全覆盖,无校车安全事故发生。各级各类学校利用永城市安全教育平台进行安全教育活动,全市已加入平台学校858所(含民办学校幼儿园),加入班级6254个,参加授课教师6301人,参加学习学生20余万人。反恐演练、展板宣传、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确保师生安全得到保障。

  2020年,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共检查全市各类学校食堂206家,对发现问题的10多所学校,限期整改。同时,督促各学校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项规定,在食堂硬件已明显改善的情况下,强化软件管理,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七)教育督导工作情况

  一是组织健全。我市成立有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和教育督导委员会,同时给督导室配备4名专职督学,并成立县级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办公室,实现了教育督政、督学、评估职能的归口管理。二是人员和经费有保障。我市共选聘了128名督学,其中专职责任督学24名,将全市学校划分为6个督学责任区,每个区设立一个集体办公室。三是加大教育督导公开和问责力度,及时向市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工作,为教育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督导结果得到充分运用,有力推动了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八)上年度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整改情况(高中大班额)

  为加快改善我市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大班额问题,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的意见》(豫政办〔2019〕24号)和《河南省基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2019-2021年)的通知》(豫基教办〔2019〕5号)要求,我市制定了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2019-2021年),项目实施计划如下:

  1.2019年项目实施计划:

  投入3500万元新建永城市致远实验学校高中部,目前工程建设已经完成,可增加班级14个,2019年秋季开学可新增学位700个。

  投入4400万元万元扩建小龙人、林肯高中部,可新增班级16个,新增学位880个。

  投入11550万元改扩建职业学院附属初中,变为高中。现有初中教学班42个,全部办为高中,可增加学位2310个。

  2.2020年实施计划:

  投入8250万元扩建小龙人、林肯、致远实验学校高中部,新增班级30个,新增学位1650个。

  投入15000万完成新建高中一期项目,规模55个班,新增学位3000个。

  3.2021年实施计划:

  投入34000万元完成新建公办普通高中二期项目,规模125个班,新增学位6800个。

  投入3500万元扩建致远实验学校高中部,新增班级14个,新增学位700个。

  同时,按照“缺多少,补多少,缺什么,招什么”的原则,我市将加大教师招聘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教师缺编、数量不足问题。市政府已经研究决定,近三年计划每年招聘高中教师120名,全部充实到缺编学校,实行教师编制全市统筹、科学调配、动态管理。

  二、工作成效

  1.落实了国家有关教师工资政策,对教师的咨询及诉求,及时研究解决。目前,我市教师队伍思想稳定,未发生教师群体性事件,无非正常人员异动。

  2.全市农村教师周转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实施,极大地改善我市农村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基本解决了农村教师住房困难问题,为他们住得下、教得好、留得住创造良好环境。

  3.通过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的实施,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趋于合理,办学条件得到全面改善,学生的学习、就餐和住宿环境不断优化,“20条底线要求”基本达标,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4.强化政府职能,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经费投入。一是把公办幼儿园建设列入财政预算,积极筹措经费,逐年增加投入,建好、管好、办好公办幼儿园;二是实施项目带动,充分使用中央、省学前教育以奖代补资金,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

  三、经验做法

  1.加大城区学校改扩建力度,不断扩大学位供给。统筹“全面改薄”、“扩充城镇教育资源”、“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等项目建设资金,大力支持城区中小学建设。按照《永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的专项规划(2016—2020)》要求,在新增人口较多的区域优先建设学校,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目前,市三小、五小改扩建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共计增加学位2700个。新建市十一小、四中、经开区小学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共提供学位6300个。计划投入6000万元新建永城市第十七小学,可提供学位2400个。规划改扩建市第四小学、规划建设教育园B区、规划新建第十七小学,预计共增加学位7800个。

  2.加大教育治理力度,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市教体局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和分布情况、学校标准班额,合理划片,确定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近招生范围和人数,并根据学区内学生变动的情况,适时调整学区范围,完善招生政策,缓解城区中小学的大班额问题。落实义务教育“零择校”政策,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建立中小学班额状况报告制度,加强专项督导检查,及时掌握中小学生数量变化情况、适龄学生入学情况,杜绝出现新的大班额现象。

  3.加大民办学校扶持力度,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在以政府办学为主的同时,积极鼓励民办教育发展,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等形式举办中小学校。积极探索民办公助、混合股份等办学模式建立学校联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提供更多民办优质学位。

  4.科学规划,完善法规,优先保障教育用地。将教育用地提高到与城市发展同等重要的地位,统筹规划,优先考虑教育用地发展布局,在城市总体规划中预留合理教育用地空间。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农村教师结构性缺编。一是农村教师队伍不稳定,流失严重。再者,最近几年新招聘年轻教师,由于婚姻问题,不能安心在农村任教。建议一是继续实行“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增加招聘数量。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的毕业生,作为乡村小学招录的重点。二是批量增加“全科教师”指标数量。三是放宽年限,让师范院校师范专业的专科毕业生与本科毕业生一样享有多次报考“特岗教师”的权利。

  2.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新建、改扩建农村教师周转房、保障住房及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任务重、资金需求量大,缺口较大。建议上级增加中央、省级资金对农村教师周转房、保障住房及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进一步缓解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资源及农村教师住房供需矛盾。

  3.教育资源不均衡导致的“城镇挤”“乡镇空”问题,除了城镇化导致的人口流动因素外,大量乡村学生为追求城区优质资源流入城镇就读,城区的新学校“建一个满一个”,与之对应的是乡村学校学生规模大幅度萎缩。我市将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引导学生合理分流。坚持城乡教育并重和教育资源软硬件并重,通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配置师资、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利用信息化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优质高中招生分配指标向乡村初中倾斜等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教育的扶持力度,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升薄弱学校和乡村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适度稳定乡村生源,合理分流学生,营造良好的城乡教育生态环境,为农村学生在家门口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永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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