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及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精神,现将我市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以下简称“双节”)放假安排及工作时间的调整通知如下:
10月1日(星期四)—8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双节”期间正值“三秋”,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要统筹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和“三秋”生产工作,确保实现秸秆禁烧“零火点”目标。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双节”假期。
另根据季节变化,自2020年10月9日起,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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