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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城市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肉牛奶牛生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5 16:38: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关于印发永城市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肉牛奶牛生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项目实施单位:

  现将《永城市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肉牛奶牛生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城市畜牧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9月17日

永城市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肉牛奶牛生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永城市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肉牛奶牛生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肉牛奶牛生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0〕29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调大规模、调优结构、调长链条、调强加工能力总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肉牛奶牛生产的积极性,持续推进肉牛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不断提高制种供种能力,推进全市肉牛奶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补助对象

  (一)永城市圣农养殖有限公司高庄分公司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建960个畜位的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二)永城市合鑫养殖场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建520个畜位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三、项目建设要求

  (一)场址不得位于《畜牧法》明令禁止的区域,土地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

  (二)养殖场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养殖档案。

  (三)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无非法添加物使用记录。

  四、选址与布局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居民区和主要交通干线符合《畜牧法》的规定,地势高燥,通风良好,背风向阳,水源稳定。

  (二)有贮存、净化设施,电力供应充足有保障,交通便利,有专用车道直通到场,场区与外环境隔离。

  (三)场区内生活区、生产区、办公区、隔离区、粪污处理区完全分开,布局合理, 净道、污道严格分开。

  五、设施与设备

  牛舍为有窗式、半开放式、开放式,牛舍内饲养密度≥4平方米/头,场门口有消毒池,场内有消毒室,场区有内外环境消毒设备。

  牛舍有固定食槽,有精料搅拌机或使用专业精料补充料。有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青贮设施,有制作青贮配套设备,有资料档案室。

  育肥牛场有兽医室,有装牛台,有地磅和专用更衣室。

  六、管理与防疫

  有生产管理制度并上墙,有防疫消毒制度并上墙,有科学的饲养管理操作规程,有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有购牛时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完整记录(品种、来源、数量、月龄、出栏月龄、出栏体重)等情况。

  有完整生产记录包括产犊记录、牛群周转、日饲料消耗及温湿度等记录和生产性能记录。

  有完整的饲料、兽药使用记录包括使用对象、使用时间和用量记录,有完整的免疫、用药及治疗效果等记录,有牛群购销、疫病防治、饲料采购、人员雇佣等生产管理档案。

  有一名或一名以上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或与当地高级畜牧兽医人员有合作协议。

  七、环保要求

  有固定的牛粪储存、堆放场所(储粪棚),并满足生产需求且正常运转。

  有污水储存池,防渗、防漏、防溢,并满足生产需求且正常运转。粪污作为有机肥利用,农牧结合处理或有粪污消纳协议。

  有收购农户秸秆、自有粗饲料地或有与当地农户有购销秸秆合同协议。

  病死牛无害化处理且记录完整。

  八、生产水平

  育肥场育肥期平均日增重≥1.2kg或繁育场母牛繁殖率≥80%,犊牛成活率≥95%。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完善配套制度,严格落实项目管理职责,确保财政资金落到实处。

  (二)开展绩效评价。市畜牧发展服务中心按照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适时开展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注重信息调度。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完成后,及时向市畜牧发展服务中心递交项目验收报告,市畜牧发展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项目实施验收,验收合格后,申请市财政局拨付款项。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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