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中央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和2018年中央家庭农场发展项目拟支持主体的公示
按照《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豫农财务﹝2018﹞42号)和《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8年中央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河南省实施方案和2018年中央家庭农场发展项目河南省实施方案>》(豫农经管﹝2018﹞17号)要求,永城市农业局、永城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印发<2018年中央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和2018年中央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永农财﹝2018﹞15号)文件,组织开展项目实施,通过永城政府网遴选,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专家评审,第三方审计,农业、财政部门验收的程序,拟对符合项目要求的永城市保丰种植专业合作社等4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永城市农业农村局。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0日—2021年01月05日
联系电话:0370-5116395,联系人:王静
附 件:实施2018年中央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和2018年中央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名单
永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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