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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春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04 16:04: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现将我市2021年春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春节期间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心时间段,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策略,预防为主,“人物同防”,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措施”,把好“境外输入”“外地输入”“冷链输入”三个关口,加强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管控,扎牢疫情防控防护网,确保全市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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