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选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下达2019年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相关项目资金实施工作的通知》(豫农财务[2019]17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豫财农务[2019]30号)、《永城市2019年河南省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产品加工项目实施方案》(永农字[2019]109号)要求,在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300万用于支持市场发展前景良好、示范带动能力较强、规模较大的农产品生产、精深加工企业2020年以来开工新建或改建项目。永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采取现场查看和审核申报资料的办法,对项目申报主体进行评审。按照项目要求,现将拟选定实施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11日,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致电农业农村局:0370--5116395
附件1:2019年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拟实施主体名单
永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
2019年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拟实施主体名单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原粮制曲生产线建设项目 |
河南皇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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