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土地征收(2021年5号)的通告
为实施永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永城市城市总体规划,满足我市公共利益需要,确保全市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
该宗地位于铁南路北侧、东环路西侧,面积约18亩;土地用途为教育科研用地;土地权属归演集镇东升居委会、月季居委会。
二、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演集镇政府牵头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通告发布5个工作日后,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演集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演集镇东升居委会、月季居委会要积极配合。待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演集镇政府应于5个工作日内负责对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市委政法委审查备案。
三、其他事项
本通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通告。
永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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