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通行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及经济开发区重要道路及路口新增设了20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已经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审核,自2021年7月20日启用,现将设备安装位置及查处的交通违法种类公告如下:
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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