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要闻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不动产登记公示(编号:20210625-1)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23 17:34: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根据永政【2018】21号文件精神,我局对以下不动产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08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永城市住房保障局

  联 系 方 式:  5156556

永城市住房保障局
2021年07月23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

robots